垂眸一看,是婚前协议。
简之心里冷笑,原来和彩礼一起送来的还有一份婚前协议。
怪不得专门派人来一趟。
钟德向她解释:“贺家是港岛第一豪门,家族庞大且盘根错节,家族事业遍布国内外各行各业,对于家族资产分配也是有严格规定的。”
简之对此无可厚非,她以前看的小说和电视上豪门都这样。
她可以接受婚前协议,毕竟那么大家产贺家肯定不想落入一个私生女手里。
一开始还一页一页的翻看着贺聿珩的个人资产,在翻过了十五页后她开始变得不耐烦,变成十几张十几张的翻,直到翻到倒数第二页看到简之名下的财产,她气笑了。
抬头看向对面的简振翔,却看到后者低头喝茶掩饰,再一看一旁的高明娟,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。
简之万万没想到,京北这么大的豪门世家,在中心地段住着这么大的四合院,给二女儿的财产只有一套200平的房子和一辆30万的车。
和数不清资产的贺聿珩相比,简之连个零头都抵不上!
太可笑的是,她的资产连这份婚前协议的半张都不到。
这就是私生女和长公主的区别。
偏心偏到太平洋去了!
简之咬紧牙关,深呼吸翻开下一页—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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简之和贺聿珩结婚后,不入贺家家族信托,贺聿珩信托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范围; 无贺宇集团股份,不享受家族财产分配。
简之女士可每月领取固定生活费三百万港币,发放日为每月1日,如遇节假日自动顺延节后工作日第一天发放。
婚后简之女士如生儿子,给十亿;如生女儿,给八亿。
孩子数量无上限。
《港岛婚书》 第6章 “卖身契”(第3/4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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