程朝还不知道,这张全家福的意义,也许并不在于“福”,而在于“全”。
拿到照片的第二天,胡向云把两个孩子送去了娘家。她和程万里决定南下打工。
那一年,郑集英已经五十八岁了。
她的手臂干枯,如同起皮的老树干,脆得轻轻一摸就会掉渣。四个月大的程夕躺在她怀里,让人想到冬天枯树枝上的鸟巢里瑟瑟发抖的雏鸟。
程朝站在郑集英和胡向云中间,她们的对话钻进耳朵里,他发现自己第一次听懂了大人的话。
“钱”“缺钱”“赚钱”,成年人的世界说穿了也没什么复杂的。
但最后胡向云说:“我该走了。”
走?走去哪里?不带走我和妹妹吗?程朝终于意识到不对劲,突然停止的争吵原来是离别的预兆。
他拽一拽郑集英的衣角,又一脸急色地看向胡向云。但郑集英只是轻轻地拍拍程夕哄她睡觉,头也不抬地说:“走吧。”
胡向云的眼泪当即流出来。她擦擦眼泪,二话不说,转头就走。
程朝松开郑集英,下意识地去抓胡向云,衣角像小鱼摆尾,从他手里滑过。他又追着跑到院子门口,胡向云却已经跨上自行车,车轮摩擦着地面,扬起一片尘土。
离别或许是人类情感最复杂的场景之一。
《《朝夕(兄妹骨科)》by白糖清粥(完结1v1)》 第6章(第2/2页)